2012年79日隨著新的在留管理制度開始實施,廢止外國人登錄制度,對於在日本居留超過3個月以上的外國人,交付在留卡。 在留卡對於外國人來說是相當重要的,視同外國人在日本的身分證,銀行開戶、租屋或者辦理手機時都需要使用到的,那麼要如何領取在留卡呢?

成田、羽田、中部、關西、新千歲、廣島、福岡機場入境者直接領取在留卡 

入國審查時,請排在留卡通道,將護照、入境卡交給審查官,審查官在護照上加蓋上陸許可章後,將一併發放在留卡。 取得在留卡者請於確定居住地後14日內,攜帶在留卡到居住地市區町村窗口申報居住地。

 

從上述以外機場及港口入境者 

入國審查時,審查官在護照上加蓋上陸許可章後,將在上陸許可章旁註記「在留卡日後交付」的說明,入境後請於確定居住地後14日內,到居住地市區町村窗口申報居住地後,在留卡將會郵寄至居住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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